義工活動

簡介

義工運動簡介

「義工運動」的資料

  本會已登記成為義工參與機構,按規定可使用「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秘書處印製的<義工服務記錄冊>及於每年推薦義工獲發嘉許狀。

 () 簽發<義工服務記錄冊>目的

透過此有系統的義工嘉許制度,肯定義工的工作和貢獻,並透過一個廣泛認許及可以作資料轉移的義工服務記錄系統,記錄義工在不同機構/團體的服務,提高義務工作的認可性; 建立義務工作新文化,鼓勵社會上各階層人士加入義工行列。

() 義工嘉許形式及準則

  「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每年頒發由義工總領袖和社會福利署署長共同簽發的義工嘉許狀予各符合嘉許準則的單位(個人義工、義工小組或機構/團體/)。嘉許準則是以該單位(個人義工、義工小組或機構/團體/職員)全年累積的服務時數計算,

獎狀類別如下:

 

義工嘉許狀

年內服務達(小時)

頒發嘉許狀

長期服務嘉許狀

過往連續服務每年達50小時或以上,並又從未獲發此狀,屆滿年期第(  )

頒發嘉許狀(   )

(個人義工)

50

銅狀

(只適用於

5

五年

 

100

銀狀

個人義工)

10

十年

 

200

金狀

 

15

十五年

(義工小組)

300

銅狀

 

20

二十年

 

600

銀狀

 

30

三十年

 

1000

金狀

 

40

四十年

(機構/團體

300

銅狀

 

50

五十年

/職員義工

600

銀狀

 

 

 

組織)

1000

金狀

 

 

 

 

嘉許制度

按義工每年累積的服務時數為標準,簽發由「義工總領袖」 及社會福利署署長聯署的嘉許狀。

個人義工可根據自己已提供的服務時數,由機構提名獲取以下嘉許狀:

200小時 - 金嘉許獎狀

100小時 - 銀嘉許獎狀

50小時 - 銅嘉許獎狀

團體/機構亦可齊集全體成員的服務時數、申領以下團體嘉許狀。

1,000小時 - 金嘉許獎狀

600小時 - 銀嘉許獎狀

300小時 - 銅嘉許獎狀

    其他獎項包括: 最高服務時數獎和長期服務獎等。 各推廣小組亦會定時舉辦各項活動和比賽,鼓勵義工參與。

 

() 計算年度

    記錄時期由每年11日至 1231 。新登記會員可追溯該年度的服務資料,唯不可超過登記年份   

 

() 參與及查詢

    有興趣加入本會義工行列的家長和同學,歡迎瀏覽本會義工運動網http://www.plkclscmc.edu.hk/pta 獲得義工運動的最新消息、下載有關資料和表格,更可登記成為會員。